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,依法应 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,保险人按照强制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。
(1)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
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;
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;
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。
(2)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
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;
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;
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