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地安康妇女团体疾病保险

2014-05-12 14:50:27
【被保险人】
        年龄在16周岁以上,6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能正常从事本职工作的妇女。

【保险责任】
        初次罹患原发性的乳腺癌、卵巢癌、宫体癌、宫颈癌中的一种或多种。

【保险期间】
        一年
【保险金额】
        按份计算,每份保险金额10000元。每一被保险人最多可购买10份。

【保险费】
        按地区和年龄计费。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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